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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瑰丽的故事


2012-05-21 10:34:49 作者:华资 来源:《信德报》2012年5月10日,第17期(总第488期)

    “经师和法利塞人带来了一个犯奸淫时被捉住的妇人,叫她站在中间,便向耶稣说:“师傅!这妇人是正在犯奸淫时被捉住的,在法律上,梅瑟命令我们该用石头砸死这样的妇人;可是,你说什么呢?”他们说这话,是要试探耶稣,好能控告他:“耶稣却弯下身去,用指头在地上画字。因为他们不断地追问,他便直起身来,向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先向她投石吧!”他又弯下身去,在地上写字。他们一听这话,就从年老的开始到年幼的,一个一个地都溜走了,只留下耶稣一人和站在那里的妇人。”(若8:3-9)

    在很久以前,有一个可爱的人推测说:耶稣低着头用指头在地上写字,并不是什么都没写,而是在写他们的罪行。他们就在自己手里所拿的石头上,看见了自己的罪行。于是他们就羞愧地走了。
    其实,耶稣所说的罪,并不单指罪行,也指人心里所怀的犯罪的意念。他等于是在说:“好吧,你们谁若从未想过犯相同的罪,那就拿石头打她吧。”
    我可能没有做过。但是,谁敢说自己从未想过,谁敢说自己一生清白、一无罪咎,从行为到思想。既如此,谁又有资格扔那第一块石头呢?
    人性中最常见的弱点,就是我们对别人的要求,往往是自己也达不到的;我们对别人的指责,多半是自己也有的。我有知识,但知识并不是审断人的条件,至善才是。那么我是至善的吗?不是,不单我不是,你也不是,没有一个人是。就如索尔仁尼琴所说:“我逐渐发现善与恶的界线并不在国家与国家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政党与政党之间——而是在每一个人的心中穿过,在一切人的心中穿过。”
    没有一个人是不需要宽恕的。我宽恕别人,是因为自己也需要被人宽恕;我怜悯别人,是因为自己也需要被人怜悯。不然,还要恩典干什么呢?还要恩惠干什么呢?
    法利塞人只知道审判人的喜悦,耶稣却知道宽恕人的喜悦。法利塞人以自义的天性,只惩罚罪人。耶稣以爱的天性,却同情罪人。奥斯定解读这个故事时说:一边是最大的不幸,一边是最大的同情。
    因为有最大的同情,所以这里成为重新出发之地,所有的过错与罪戾,一切的可卑与羞耻,都像一件已然破旧的衣裳,被丢弃了不会再穿。但我们一定要看清并记得:耶稣宽恕她的罪,但并不是纵容她的罪。他的宽恕里包含着对于圣洁的明确呼唤:“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所以,我宽恕一个犯罪的人,但并不等于我认可和容忍罪的继续存在。我宽恕一个犯罪的人,但我会为他的罪忧伤忧愁。他的不幸令我同情,他的罪却令我惊骇。我越是看见罪的可怕,我就越是看见圣洁的美好。

本文标题:一个瑰丽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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