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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三种境界(一)


2017-07-07 13:31:30 作者:马杰执事 来源:《信德报》2017年6月18日,22期(总第726期)

    从今天开始,我们要讲爱的三种境界。今天我们讲第一个境界——爱的初级阶段,自我为中心的爱。
    以自我为中心的爱表现在哪儿呢?就是:我认为什么对你好,而不是你认为什么好,所以我所做的、我所说的,一切事情,都是“我觉得”怎么样对你好。伯多禄对耶稣的爱,曾经在这样的一个境界。
    在耶稣首次向门徒们预言自己的受难和复活时,伯多禄便拉耶稣到一边,谏责他说:“主,千万不可!这事绝不会临到你身上!”结果却遭到耶稣的斥责:“撒殚,退到我后面去!你是我的绊脚石,因为你所体会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玛16:22-23)
    最后的晚餐中,伯多禄向耶稣许诺,即使所有的人都背叛你,我绝不会背叛你。“即便我该同你一起死,我也决不会不认你”(玛26:35)。这是一种爱的表白,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我们都知道,他三次否认了耶稣,甚至向一个使女起誓与耶稣划清界限。
    当耶稣在橄榄园被捕的时候,伯多禄拔出剑就把大司祭的一个仆人的耳朵削下来,耶稣不得不制止他:“把剑收入鞘内!父赐给我的杯,我岂能不喝吗?”(若18:11)伯多禄愿意按照他自己的主意去做,“我觉得这样好”。就像我们做父母的也是一样,喜欢给孩子做决定,做一切决定,你应当学什么,应该什么时候学习,应该什么时候做这个,应该什么时候做那个,然后有很多很多的建议。等到孩子长大以后,你发现自己的孩子一事无成,而且还染了坏毛病,这个时候你会说“唉,我宁可没有你这样的孩子!”其实我们常常忘记了,尊重孩子,给孩子独立成长的空间。
    当耶稣复活以后,门徒们出去捕鱼,耶稣在岸上显现给他们的时候,当主心爱的门徒跟伯多禄指出来“是主”时,伯多禄马上穿上外衣,纵身跳进海里。大概是伯多禄曾经步行海面的体验,让他这一次有信心地跳到水里,因为他知道有主在,他就可以在水面上行走。他要在人前,在主前,表现自己的信心。很多时候在人与人之间也有这样的关系,有的时候你会听到太太跟丈夫讲说,你要是爱我的话,你就应该知道我需要这个,需要那个,我之所以不告诉你,是因为我对你有信心。但很多时候我们是把别人放在试探里面。所以我们看伯多禄爱主的方式,无论是前一个时刻可以为主殉道;下一个时刻,他可以三次否认主;再一个时刻,他可以在人前在主前表现自己超强的信心。这些都是一种不成熟的爱,归根到底是一种自私自利的爱。
    我们反省自己,在我们爱他人,爱自己的孩子、妻子/丈夫、兄弟姐妹、朋友时,我们能不能找到这样的影子,我们是不是真正的觉得什么是为别人好,还是我们强把自己的意愿加在别人的身上,说“我认为这个对你好,你必须要这样子”。如果我们这样做,就是以自我为中心地去爱。

本文标题:爱的三种境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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