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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天主教对中国祭祖认识的演变


2017-03-30 11:05:32 作者:王美秀教授 来源:《信德报》2017年3月19日,11期(总第715期)

    祭祖或敬祖,是中国最古老、流行最普遍的文化习俗,也是基督宗教与中国文化最容易产生礼仪冲突的关键所在。中文“拜”字不仅用于神灵,也表示对人的尊敬。中国远古先民时期,祖先崇拜就已经存在。祭祖活动在周代形成定制。春秋时期,遵周礼祭祖之风盛行。孔子在《论语·为政》篇说过:“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意思是说,人在世时,要以礼对待;去世后,要按照礼仪下葬和祭奠。这就是儒家提倡的“孝”的核心表现,由此可见,祭祖是孝的组成部分,具有强烈的伦理价值、社会价值和宗教价值。中国古代哲人荀子在解释祭礼时说,“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他还用“祭者,志意思慕之情”来解释祭礼的起源和作用。由此可见,在荀子看来,祭祖具有双重性,既可以是世俗性的,表达对逝者的思念,也可以是宗教性的。对君子而言,意在思念之情;对普通百姓来说,就是祭祀亡灵。


古代清明祭祖图

    截至20世纪中叶,崇拜祖先一直是中国人民普遍奉行的信仰礼仪之一,也是中国人宗教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印度的佛教传入中国后不可避免地与中国人的祭祖传统发生冲突,后以佛教接受祭祖后关系缓和。明清之际天主教内部因敬孔祭祖分歧引发“中国礼仪之争”,至清道光年间中国官民普遍对天主教没有好感,认为外来宗教破坏了中国固有道统,伤害了原有的儒家传统,百姓信教被迫砸祖宗牌位,领受洋人的好处,是一群吃教的。19世纪来华的基督教传教士同样排斥祭祖,引起民众的强烈反对,指责洋教士藐视圣贤,不让信徒敬祖宗,不孝父母。这些现象表明,中国祭祖的丰富含义,给西方传教士造成极大挑战。究竟应该如何看待中国人的祭祖,可否允许教徒祭祖,成为他们争执不休的中心问题之一。

一、明末清初的祭祖分歧

    明朝末年利玛窦(1582-1610在华)等耶稣会士来华不久,便对盛行的敬孔祭祖活动采取宽容立场。利玛窦发现,祭祖敬孔在中国社会生活和礼仪中非常重要,且沿袭已久。他说,在中国,“从皇帝到平民,儒教最隆重的事,是在每年的某些季节,给逝去的祖先献供……他们认为这是孝道。……他们并非认为死人会吃上述东西,或要那些东西。他们说是因为不知道有什么别的方法,来表达对祖先的爱情及感恩之情。有些人曾对我们说,订立这些礼法主要是为活着的人,而非为死人;即是说,那是为了教导子孙和无知的人,孝敬仍然在世的父母。……无论如何,他们并不认为逝去的人是神,……与偶像崇拜无关,或许也能说那不是迷信。”清朝末年耶稣会司铎萧若瑟指出,利玛窦等人认为敬祖先,立木牌,是为表达敬孝思念的诚意,而不是为求保佑,不是把木牌当作祖先灵魂,所以可以容忍,可以原谅。这样是为国人大开进教之门,也是一番善意。
    利玛窦在世时,其同会同国籍司铎龙华民就对其观点持有异议。1610年利玛窦逝世后,其他传教修会如多明我会(亦译道明会)、方济各会(亦译方济会)、奥思定会、巴黎外方传教会也来华传教。随后传教士之间就包括名词译名在内的“中国礼仪”展开旷日持久的激烈争论。1643年西班牙多明我会会士黎玉范赴罗马向教廷质询中国礼仪是否可行。在呈送教廷圣职部的报告中,黎玉范未以中立立场而是使用严格的宗教术语,致使中国礼仪的意义在传到欧洲前已被设定具有强烈的宗教特征。
    1645年9月12日教宗英诺森十世颁布有关敬祖礼仪的教会首个文件,采纳了黎玉范同仁的观点,反对耶稣会把祭祖仪式解释为世俗性质,下令禁止中国信徒参加祭祖。
    1654年在华的耶稣会士派意大利传教士卫匡国至罗马,请求重新审议中国礼仪。他申明中国宗教礼仪与世俗和政治礼仪的区别,指出敬孔礼仪是在大厅(aula)而非寺庙(templum)举行,葬礼上举行的祭拜礼是在桌子(tabula)前而非在祭台(altare)前举行,旨在澄清二者均无宗教性质。于是,1656年3月23日,教宗亚历山大七世采纳了卫匡国一派的立场,下令准许中国信徒参与祭祖,但要避免迷信活动,避免危及信徒的信仰。此后,传信部又颁布过一些法令,支持和反对祭祖指示相互交替。最后,1742年,教宗本笃十四世颁布谕令《自上主圣意》,重申了教宗克莱蒙十一世《自登基之日》诏书的一切禁令,下令当时及后来的所有在华教士一律宣誓遵守禁令;与此同时严格禁止教内人士讨论中国礼仪问题。可以说,《自上主圣意》是20世纪前罗马圣部就中国礼仪问题发表的最后通令。
    这一时期来华耶稣会士与其他修会成员之间的祭祖敬孔分歧与争执,受到各自不同传教修会的影响。多明我会、方济各会传教士是从菲律宾和台湾进入中国大陆福建省的。以往他们在南美洲和菲律宾的传教对象大部分是文化落后的民族,因此,他们到处用欧洲人的习俗强加于当地人民。这种做法显然与耶稣会士在华有幸服务朝廷,与士大夫阶层交往,研习中国经典,尤其是先秦诸子思想,尊重和适应中国文化传统和习俗的做法相去甚远。
    在礼仪之争期间,康熙皇帝多次召见耶稣会士等西洋教士和教宗特使,反复重申敬祖仅为表达思念之情,客观上支持了耶稣会的立场。康熙皇帝的意思是,中国人供牌位事情,不过是想念逝去的父母,把名字写于牌上是为牢记莫忘,而没有把灵魂写在牌上的道理,这和洋教士画父母像,是为牢记、思念,有异曲同工之妙。在康熙五十九年的另一个批文里,康熙再次说明,中国人供祖先牌位,是为表达子女思念父母养育之情,比如幼小动物,其母若逝,亦必思念,呼号数日。何况人为万物之灵,自然会用行动表达思念之情。传教士都是出家修道人,若父母逝世,内心肯定悲痛不已。假如对父母去世置之不问,那还不如动物,怎么和中国文化传统相媲美、相竞赛呢?由此可见,康熙皇帝的立场是十分鲜明的,如同荀子的观点一样,祭祖完全是世道人情的体现。

二、1939年弛禁的复杂背景

    然而,有意思的是,约200年以后,教宗比约十二世就中国敬孔敬祖礼仪于1939年通过教廷传信部下令,明确声明该礼仪完全为社会礼仪,收回以往敬孔敬祖禁令。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此禁令的收回并非出于尊重中国教会、教徒或中国政府的要求,而是对日本政府在日本国内及其在我国东北推行的政策的被迫回应。
    与中国祭祖是家族血亲范围内的事情略有不同,日本的祭祖、祭亡者也具有公共祭奠的意义。18世纪时,日本的宗教复古派提出,国家神道是日本人信仰中最重要的且高于其他教义的信仰,是国家团结的象征,向阵亡者敬礼是国家神道敬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明治时代,日本开始进行敬神崇祖、忠孝如一、忠君爱国等国民道德的普及教育,对家庭的孝和对天皇的忠诚变得密不可分。1890年日本颁布的《教育敕语》确认天皇和每个国民之间有隶属遵从关系。日本政府要求所有国民必须在国家指定的神社前行礼,否则就是不忠于国家,不爱国。日本关东军也在我国东北大肆推行所谓“王道”,规定所有人必须向孔子敬礼。这些举措给在日本和在我国东北的西方传教士及当地天主教徒构成致命威胁,因为教会禁止日本教徒上神社参拜。1932年5月,日本教官在带领天主教上智大学学生参拜神社时,个别学生因“出于良心”拒绝向神社的亡者敬礼而被视为不爱国。同年9月18日,该大学百名学生经当地大主教许可参加了神社活动。与此同时,日本教育部向教会当局正式澄清,参拜神社不是宗教活动,而是爱国和忠诚的表达。1933年1月教廷驻日本宗座代表穆尼宣布,天主教徒可以在神社行鞠躬礼,此举是爱国、爱天皇之举。1936年5月25日罗马传信部颁布的准则指出,那些经常在政府主管的神社纪念堂里举行的仪式,已由政府当局确认纯系爱国的表示,即对皇室及有恩于国家的人,表示敬爱之意。这样的仪式,只有政治的价值,所以天主教徒可以参加。
    1935年2月27日,吉林主教高德惠针对敬孔问题,正式咨询当局,获得确认敬孔并非宗教活动,所有人都应参加,以示具有忠诚的爱国主义精神。高德惠于同年3月赴罗马说明敬孔和敬祖已不再有宗教性质。同年5月28日罗马传信部下令对高德惠及其所辖中国东北地区传教士的观点予以认可。
    1939年12月8日,传信部最终正式颁布《中国礼仪敕令》(Plane compertum est),推翻了1742年的《自上主圣意》诏书的规定。该文件指出,“1.中国政府屡次公开声明人民信仰自由,政府不愿对宗教事件颁布法律。因此,政府机关所举行或下令举行的敬孔典礼,不是向孔子予以宗教敬礼,乃是向这位伟人予以相称的尊荣,兼以尊重本国文化的传统。因此,公教人可以参加在孔庙或学校内在孔子像前或牌位前所举行的敬礼。……4.在亡人前,或在亡人像前,或只写姓名的牌位前,鞠躬或行及其他社会敬礼,乃属善事,理应准行。”从此,在敬祖礼仪问题上,罗马天主教会的官方立场完全回归到利玛窦和康熙皇帝的观点。然而,考虑到正值战乱期间,1939年文件的意义在当时并不明显。

三、当代祭祖的拓展

    20世纪60年代罗马天主教第二届梵蒂冈大公会议召开,鼓励地方教会学习本地文化和传统,让“基督讯息”进入并圣化本地文化,进行教会礼仪改革。在梵二会议精神的激励下,于斌枢机于1971年1月27日率领台湾天主教神职人员首次主持敬祖仪式。仪式中不仅有献花、献辞,还有食物、饮品、香烛,参礼者行鞠躬大礼。致辞内容将天主教信仰的天主观和天主教诸圣相通的传统与儒家传统孝道中尊重和追思亡者的思想融为一体。1974年台湾天主教会颁布了追思祖先的规程。目前,台湾和美国的天主教华人教会都在每年春节和其他规定节日举行这种基督化的敬祖礼仪。
    今天我国大陆的天主教徒除教会规定的追思已亡纪念亡者节日外,其他日子如春节期间、清明节或父母忌日等均可以去墓地扫墓,有的教徒和司铎也采取奉献鲜花、食物和饮料等物品的做法。若信仰其他宗教或不信仰任何宗教的亲戚朋友去世,教徒也可前往帮忙,但不得参与焚烧冥币一类活动,但也不会上前谴责他人的此类活动,而是采取坚守自己的信仰,立于一旁旁观的态度和做法,以示对他人信仰和习俗的尊重。
    天主教会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教会当局对教徒有这样的教导,判定祭祖是追念祖先,因此天主教会对祭祖的做法原则上宽容接纳,实践中灵活对待,因而缓和了与中国传统习俗及周围人群在这一问题上的关系,有利于天主教在传统层面上与中国习俗相容,有利于与其他信仰的人们的交往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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