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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什么就将收什么


2005-12-24 10:00:17 作者:梅乘骏 来源:信德报(第251期增刊)

    最近《新民晚报》上有篇文章《也谈“因果报应”》,文章说:对因果报应的唯心主义成分批判过了头,居心不良的定会多起来。他们认为既然世上不存在因果报应,那么,干坏事有什么好顾虑的呢?于是居心越来越叵测,贼胆愈来愈大,杀人抢劫愈来愈心狠手辣。如今是该为因果报应正名的时候了。(见8月12日新民晚报“副刊”)
  善良的人们都希望因果报应的规律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让那些为非作歹的人,偷人家东西的人,立即受到法律的制裁,立即得到因果报应的显罚,一个也难逃法网。这样,确实能够起到警戒作用。然而现实生活告诉我们,“天下无贼”的理想社会,离我们还很远,甚至犯罪者越来越低龄化。
  我们也注意到,现世的所谓罪罚,只能及人之外行,不能及人之中情,是以防范愈严,欺诈愈甚,一法立,百弊生,空有愿治之心,恨无必治之术。
  然而人终究是人,因为人有道义感和良心良知。有的人即使一时糊涂,做了坏事,但在道义和良心的指责下,敢于面对事实,面对历史,说出了真话。我读到过这样一篇文章,题为《我们敢不敢直面历史》。
  文章的作者说:我首先亮明自己的身份,我是千万人中的一员,我有这一代人的自豪,也有这一代人的悔恨。当年以大字报的揭发批判,伤害过老师、校长;以拳打脚踢,虐待过“牛鬼蛇神”;唾骂过“黑五类”同学,批判过“走资派”的人。但是有多少人向自己的受伤害者表示过悔恨歉意?当年干这些事的人,有多少后来关心过这些人的下落,去寻访屈死者的遗嘱,力所能及地做点减轻罪愆之事?也许有人会说,真正该负责任的人没有得到惩处,凭什么追究我们这些“小萝卜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说的不是法律责任,而是每个人的道义感。什么是历史?无情无私的回忆,加上敢于拷问灵魂的反省,(摘自2005年6月24日《大家文摘报》,作者徐友渔)
  然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报应,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并不很明显。因此对那些人来说,他们已变的麻木不仁。这篇回忆文章旨在唤醒人们的良心良知,敢于拷问自己的灵魂,在反省中悔过以赎前愆。
  圣经上说:“你不知道天主的仁慈是要引导你悔改吗?你顽固不化,拒绝悔改,只为自己积累更多的天主的报应罢了。到那一天,天主的正义审判,将显示出他们的报应。天主必将按照个人的行为给予奖罚。凡恒心行善,追求不朽生命者,将得永生。至于那些处于嫉妒,拒绝真理,随从不义的人,天主的义怒降临到他们身上。(罗2:4-8)
  人们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去的是罪恶,收到的必然是罪恶。圣经上说:你们切勿自欺欺人,天主是欺骗不得的,人种什么,就将收什么。那在放纵私欲的田野上撒种的,他由此收获的必将是败坏;然而那在圣神内撒种的,他将由圣神收获的必将是永生。(迦6:7—8)

本文标题:种什么就将收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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