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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创世纪》中“乐园”的质疑与解释


2006-05-11 10:08:48 作者:作者:房志荣神父 选自《创世纪研究》,有删节 来源:信德报第(265)期

      总结人们对于圣经中《创世纪》的“乐园”描述总结为以下6点疑虑。
      1、人曾一度在乐园里生活,可称为人类的黄金时代,可惜已成为过去。
      2、在乐园里一无所缺,人不需要劳作,这样的生活有意义?
      3、天主的命令是外加的,看不出有什么内在的理由,所禁止的事本身不一定是坏事。
      4、禁果的介入更使禁令粗俗可笑。
      5、罪是别人犯的,我们却要因别人的罪遭殃。
      6、罪罚包括人的一切炎患,劳作是其中之一。最后还要受地狱的永苦。罪是不确定的,罪罚却绝不可逃。
      针对这些相当普遍的见解,我们可作以下的纠正:
      1、以全部圣经来说,“人类开始的黄金时代”这个主题几乎绝无仅有。所谓的乐园,并非是预许之地。这里是描写失去的乐园,但不怎么夸张。这里只说,男人和女人开诚相见,不觉差耻;能吃所有果木树上的果子,分娩无痛苦;管制一切动物。特别要注意的是:整个乐园的叙述是朝着一个许诺而构想出来的。
      2、在地堂里不须劳作是一般人的幻想,和圣经上所说的不同。(创二15)说明天主将人安置在乐园里,是要他耕种并看守乐园。因此人在犯罪以前,已经有他的工作和使命。为何要看守乐园呢?这样,不是假定有受侵犯的可能吗?这就表示人是在赶路,是在冒险。
      伊甸园是一个受考验的地方,并不是只有乐,没有苦。
      3、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罪呢?不会是一件简单的事,这个罪是由于蛇的狡猾而产生的,狡猾在于使一个动机发生作用,找到了这个动机,才会明了人类第一个罪的性质,这是女人的答复所指出的一条路线:“是蛇欺骗了我,我才吃了”(创三:13)。天主任意发号施令是不易了解的,人的违命也应该有他的理由和解释。教父传统的解释是,厄娃信了蛇的话,这个信和违命不一样,是在违命之前。蛇说了话,说了什么话呢?
      4、圣经没有说禁果,而说“一棵好吃、好看、能增人智慧,因而值得人贪恋的树。”(创三6),这种概念和说法不但毫无稚气,而且与非常成熟的《若望一书》二:16所说的相投:“肉身的贪恋,眼目的贪恋,以及人生的骄奢……”
      5、罪是别人犯的:亚当也是这样想,他控告厄娃说:“是你给我作伴的那个女人……”(三:12)。厄娃控告蛇,我们控告亚当或责怪亚当而使循环圈完成。这是作者的愿意,要我们这样互相控告吗?不是。作者所写的有一个更真实的价值,一个使人在罪恶的重压下感到轻松的气息,他给人启示出来,罪的根由不在罪人身上。此外,往别人身上推卸的感觉在全篇叙述中异常轻微,因为这里不断用“男人”和“女人”,而不用“亚当”和“厄娃”,好似说罪是每个人的事,不是某甲或某乙的事。
      6、关于惩罚,这一叙述所用的口气绝不是日后先知们在预报宇宙灾祸、战争、饥荒、瘟疫时所用的口气。事态固然严重,但没有不吉详的词句,罪恶的后果是在日常生活中描写出来:要一再地辛勤耕种不毛的土地、私欲偏情及分娩所带来的痛苦、与乐园及天主的隔离,但人和天主并不互相为仇。叙述中的这些内容固然是凄怆的,但描写的语气并不悲哀。

本文标题:对《创世纪》中“乐园”的质疑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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