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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伽利略事件


2009-02-04 14:32:51 作者:浊浪孤舟 来源:信德网

    伽利略(1564—1642)是意大利著名的天文学家及数学家,在历史上曾被反对教会者多次引用来攻击教会训导当局。他于1564年生于意大利的比萨,年轻时曾在离佛罗伦萨不远的隐修院接受教育。起初想度隐修生活,后改变主意,而专攻科学。1581年在比萨大学攻读医学与数学。1585年由于经济原因,未取得任何学位而退学。1589---1592年被聘于比萨大学任教数学,开始攻击亚里士多德的自然科学,后受到攻击而被迫离开。1592----1610年任教于帕都亚大学,开始研究物理,支持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主张太阳是宇宙的中心,地球和其它行星围绕着太阳而旋转。1611---1613年他离开帕都亚大学,出版了《关于太阳的位置》一书,公开支持哥白尼学说。他的观点在罗马和佛罗伦萨引起了极大争论,被认为是反对传统和圣经。他为自己的主张辩护,提出两点:
    A、圣经作者无意教授自然科学。
    B、圣经只在关于人灵得救的问题上方可作为标准。
    1615----1616年,他的学说受到了教会的审查,其中两个主张被认为是相反圣经的教导:
    A、太阳是宇宙的中心。
    B、地球围绕太阳旋转。
    因此他的著作被列入“禁书”之内,同时加给他保持沉默的禁令,而他也接受了教会这一处罚。
    1632年他打破了沉默的禁令,发表了《关于两个系统的对话》一书,阐明哥白尼的学说,声明此学说不仅是一种假设,而是科学的定论。1633年,他被罗马宗教裁判所传唤,在酷刑的威胁下(没有执行)承认自己的学说是错误的、是相反圣经的。他的书籍被列入“禁书”之内,他也受到了监禁的处罚。
    1637年他双目失明。1638年他出版了《关于两个新科学的对话》一书,详细阐述了动力学说,驳斥了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说。他于1642年2月15日在与教会和好的环境中去世。

    评价伽利略的审判和软禁,多年来一直被教会的反对者用作借口来证明教会反对科学的进步和攻击教会训导当局的不可错误性。  
    关于第二点(教会训导当局的不可错误性)很容易说明。当时的教宗乌尔班八世及教会权威人士,从来没有公开宣布“地球中心说”是教会的官方教导。“地球中心说”只不过是当时大多数科学家的意见,教会领导也只不过是反映当时所相信的科学真理而已。所以此问题与教会的不可错误性没有关系,因为教会的不可错误性只是是针对信仰与伦理而已。
    关于第一点,伽利略被当时宗教裁判所中的某些成员错误地对待确实是一件不可违认的事实,他们确实不应该对潜在的科学进步持反感的态度。但两件事实应该使我们对伽利略事件有充分的比较客观的认识。A、当时的社会潮流是非常赞成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说和“地球中心说”的,而哥白尼及伽利略的学说还处于婴儿阶段,并且伽利略的许多学说后来被证明是错误的。因此我们不难理解,教会当局在当时许多人认为是正确的科学家的建议下,拒绝伽利略的学说。B、更重要的是教会训导当局认为伽利略的学说具有深刻的神学性,认为它相反教会关于创造的神学观点,取消了天主在宇宙中的中心地位。由于伽利略的思想和著作太新奇和充满争论性,教会训导当局感觉到有责任根据他们认为是正确的方法来保护教会的信仰,因此对伽利略学说加以否认。
    1741年教会公开承认伽利略学说的价值。1992年10月31日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公开承认教会在伽利略事件上的错误,并委托一委员会对此事件详细调查,且声明如下:
    “伽利略事件是“太阳中心说”和“地球移动”的天文学知识的过渡阶段,是教会在关于宇宙论的释经学上发生混淆的结果。伽利略时代的某些神学家,继承了当时的科学传统,在描述宇宙创造的物理结构上没有领会圣经深刻的非字面的意义,从而导致了将伽利略的书列入“禁书”,并且将之定为顽固不化的异端者。这是“宗教裁判所”所犯的非常遗憾的错误,可由当时的时代背景和伽利略的个性来解释。我们必须牢记伽利略的审判只是罗马宗教裁判所的行为,和教会不能错的特恩无关。当时的教宗乌尔班八世从来没有在他的判决书上签字。1835年伽利略的著作从“禁书”上删去,从而获得自由。”
    “著名的伽利略问题就是范例。天主知道这个问题使教会多么为难,几乎直至今日仍然如此。但是这个问题的提出是有贡献的。它迫使教会接受和发展了对圣经进行健康解释的规则。圣经不应也不能回答那些不属于它自身范围的问题。圣经没有说天主怎样创造了世界,而只是说天主创造了世界。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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