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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与廉洁风尚


2003-11-28 16:09:47 作者:梅乘骏 来源:信德报(第198期)

    前不久,据《联合早报》报道:总部设在香港的一个国际非政府组织———政治与经济风险咨询机构,在对亚洲各国和地区的“贪污”情况进行了一番调查后,发表了一个排行榜:新加坡是亚洲最廉洁的经济体,香港排名第二。
    由于新加坡在各类国际非政府组织发表的环球贪污现象调查报告中,长期保持亚洲排名第一的最廉洁国家地位,廉洁形象近乎完美,很多时候甚至超过了西方一些发达经济体如美英等国,所以廉洁已经成了新加坡的主要竟争优势。曾长期担任新加坡主要领导人的李光耀总结出两条经验,对我们很有启发:
    一、是对于贪污腐败,惩处的依据主要不是“数量多少”,而是着重于“贪污行为”。所以在新加坡,公务员哪怕只受贿一盒香烟,或者接受几块钱小费,都要受到严厉制裁。
    二、是公务员要以身作则。李光耀曾多次说:“在新加坡谁都可以成为百万富翁,亿万富翁,但我自己绝对不能成为富翁。除非你身体力行,否则便无法维持这个体制。(见2003年10月10日《黑龙江晨报》)”
    我认为从“体制”而言,首先要求一个健全的体制,而领导人必须是实行的模范。更重要的是“自律”,而“自律”的维系,则是人的道德,而道德的持久性,又与宗教信仰和宗教诫条的约束力有关。
    “古来执政大官,廉仁博雅,鲜公之比”的徐光启在《辩法章疏》中说:“臣尝论古来帝皇之赏罚,圣贤之是非,皆范人于善,禁人于恶,至详极备。然赏罚是非,能及人之外行,不能及人之中情。是以防范愈严,欺诈愈甚,一法立,百弊生,空有愿治之心,恨无必治之术。而天主真教,其法能令人为善必真,去恶必尽,盖所言上主生育拯救之恩,赏善恶之理,明白真切足以耸动人心,使其爱信畏惧,发于由衷故也,”真是至理名言,放之四海而皆准,视之今日而亦然。
    1993年3月,《历史文化教育杂志》在“正确认识宗教的两重性”一文中说:前几年,李光耀总理在谈到新加坡政府与宗教关系时指出:“我格外尊敬天主教,它对新加坡社会贡献很大,成为我国社会的有力支柱。天主教会创办的学校,高等学府,孤儿院和医院都自律很严,根本不需要派人监督。所以我一向很尊重教会,我鼓励人们要有信仰,因为不论是信天主教,或是信仰别的宗教,都有助于抗拒不良风气和使人产生归属感。”
    新加坡政府在1989年10月发表的《维持宗教和谐白皮书》也肯定了宗教的积极意义,它指出:“在新加坡社会,宗教起着积极的作用,宗教团体一直对国家作出重大的贡献。新加坡人从他们的宗教信仰中得到了精神上的力量和道德上的指引,许多宗教团体不遗余力地从事办学校,帮助老人及残废人士,开设托儿所等。可以预见,他们在这方面的贡献,将与日俱增。”
    我国,至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上的迅速发展,已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大好形势。如果我们能把宗教信仰,宗教道德与廉洁风尚协调起来,发挥各大宗教团体的支持力量,如新加坡,先从北京、上海、广州等一些位居“国内第一阶梯”的大城市作为经济个体着手,我们相信,一定会在若干年内,跻身于“亚洲最廉洁经济体排行榜的前列”。
    我相信,甚至可以保证,我们每一位教友都会自发地、主动地为“廉洁风尚”出一分力,发一分光。因为我们严格遵守的诫命就是“爱天主于万有之上及爱人如己”,这爱人如己的诫命中,就包含“毋贪他人财物”这一条。也就是新加坡的李光耀“格外尊敬天主教”的原因。

本文标题:宗教信仰与廉洁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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