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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的晚餐弥撒」法令及注释


2023-12-18 14:18:56 来源:信德网

礼仪圣事部

编号87/15

法令

 因着《我们救赎的伟大奥迹》(Maxima Redemptionis nostrae mysteria)法令(1955年11月30日)重整的圣周礼仪,给予权力,为牧民益处(理由),在主的晚餐弥撒,诵读若望福音后,为12位男士濯足,以仿效基督对门徒的谦逊和爱德。

在罗马礼,这仪式以「基督的命令」(Mandatum)之名被传授下来。这见于该仪式中所唱对经,有关基督论及兄弟之爱的话(参若13:34)。

在履行这仪式时,主教和司铎被邀请密切地仿效基督;他来「是服事,而不是受服事」(玛20:28),且为「爱他们到底」(若13:1),及为整个人类的得救,而交出自己的生命。

为能向参礼者表达出这仪式的全面意义,教宗方济各认为修改《罗马弥撒经书》(300页11号)的礼规,实在有益;即把「被拣选的『男士』由辅礼人员引领……」改为「那些自天主子民中被拣选者,由辅礼人员引领……」(《主教行礼守则》301及299b号也要改作「被拣选者的座位」),好使牧者们可拣选一小组信友,以代表天主子民一体又多元的各部分。这小组可由男女组成,且适宜包括青年、长者、病弱者、健康者、圣职人员、献身男女(修道者)和平信徒。

礼仪圣事部按教宗所赋予的权力,把这个新的改变,引入罗马礼的礼书,提醒牧者们有责任、合宜地教导被拣选的信友和全体信友,好使他们能有意识地、主动地、有效果地参与这仪式。

一切相反的,均属无效。

发自礼仪圣事部,2016年1月6日主显节

Robert Sarah枢机

部长

Arthur Roche总主教

秘书

礼仪圣事部

关于「主的晚餐弥撒」法令注释

我给你们立了榜样

应教宗的要求,礼仪圣事部颁布「主的晚餐弥撒」法令,重新修订《罗马弥撒经书》300页11号有关濯足礼的礼规。多个世纪以来,濯足礼以不同方式,与圣周四相连。这仪式自1955年圣周礼仪的改革,便可在逾越节三日庆典开始时的黄昏弥撒中举行。

按若望福音所示,濯足礼具有双重意义:既仿效基督在晚餐厅为宗徒们洗脚,也藉此「服务」行动表达「自我奉献」。正如濯足时所咏唱的对经:「主说:我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你们该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若13:34)故这仪式称为「基督的命令」(Mandatum),诚非偶然。事实上,彼此相爱的命令,要求所有耶稣的门徒均要遵守,无一例外。

早在一份七世纪的古老礼规(Ordo)中,我们已可以找到:「教宗为自己的侍从洗脚,而其他圣职人员也在各自的家中仿效」。不同教区和隐修院,会有不同的做法;十二世纪罗马主教礼书记载,当时的濯足礼是在圣周四晚祷后举行;而十三世纪罗马主教公署主教礼书就记载了为十二位副执事行濯足礼。教宗圣比约五世《罗马弥撒经书》(1570年)描述「濯足礼」(Mandatum)如下:「在『拆卸祭台装饰礼』后,于适当时候,击木梆召集,圣职人员集合行濯足礼;长上为属下濯足、擦干及亲吻」。濯足礼是在咏唱多篇对经时进行;在最后一篇对经:「何处有仁、何处有爱……」(Ubi caritas)后,以天主经及一篇祈祷文结束。该祷文将服务的命令连系到罪过的净化:「主,求你临佑我们当前所执行的服役;你既惠肯给你门徒们洗足,求你莫轻视你所命令我们当行的及你亲手行了之事。我们现在已经洗除了我们身上的染污,望你把我们心内的罪恶也涤除净尽。请你惠赐此恩吧!你是永生永王的天主,于无穷世之世」(本译文见《每日弥撒经书》,香港公教真理学会,1956年,269页)。于是,在早晨弥撒中所听到福音的光照下,把濯足的实行保留给圣职人员,但并未提及「十二位」,故此,似乎是要表明重点不在于只是模拟耶稣在晚餐厅所做的,却在于要把耶稣所立榜样的价值意义,付诸实行;这是耶稣对他所有门徒的要求。

1600年《主教行礼守则》(Caeremoniale Episcoporum)所载的「濯足的命令」

(De Mandato seu lotione pedum)更为详细。它提到主教习惯于晚祷后,或午餐时刻,或在圣堂,或在议事厅(chapter room),或在其他合适地点,给「十三位」穷人更衣、奉餐,及给他们爱德捐款后,为他们洗脚、抹干及亲吻。同样,按本地习惯,也可给十三位咏祷司铎洗脚,或按主教意愿,选择穷人,以代替为咏祷司铎洗脚的习惯:「这样,比为咏祷司铎洗脚,显出他(主教)极大的谦逊和爱德」。这富有意思的「濯足」行动,虽然不是为整个天主子民,且只保留给圣职人员,但仍不排除按本地习惯,可包括为穷人或青少年濯足(例:《巴黎弥撒经书》Missale Parisiense)。这1600年《主教行礼守则》列明在主教座堂及咏祷司铎座堂(collegiate churches),举行「濯足礼」(Mandatum)。

随着教宗比约十二世的改革,再次将主的晚餐弥撒移到黄昏举行;为牧民理由,「濯足礼」可在弥撒中讲道后举行:「为选定的十二位男士」、坐在「司祭间或教友席」,主礼给他们洗脚、抹干(不再提及亲吻)。如此,离开了「神职化」及「保留给某些人」的感觉,而公开在会众前进行,并指明「十二位男士」,使成为更明显的模拟标记,近乎重现耶稣在第一个圣周四所做所想的。

1970年《罗马弥撒经书》保存近代改革后的仪式,简化了一些元素:删去「十二」这数目;在「合适位置」进行;省略一篇对经,简化其他;「何处有仁、何处有爱……」(Ubi caritas)移于呈奉礼品时咏唱;省略结束式(天主经、启应短句及祈祷文),因为这原是濯足礼在弥撒外举行时采用的。但是,仍保留限于「男性」,以作为模拟的作用。

现今的改变,预见得到,可由天主子民全体成员中,拣选个别人士,为他们濯足。今日,濯足礼的意义就不再那么外表上模拟耶稣所做的,却更在于耶稣所达成、放诸普世的重要意义:他为人类的得救,交付自己「到底」;他的爱拥抱所有人,使所有人跟随他的榜样,彼此成为兄弟姊妹。事实上,他给我们立了榜样,使我们照样去做,远超过为他人洗脚的外在行动,而是去拥抱一切,即以这行动所表达的,以可触及的爱,去为近人服务。弥撒经书所建议濯足礼时所唱的所有对经,对洗脚的、接受洗脚的,以及在旁观看并透过歌咏吸收其中精神的人,正好回响及阐明这行动的意义。

濯足礼在主的晚餐弥撒中,并非是必须的。牧者可按牧民考虑及现实环璄,评估是否可行,不要让它沦为自动化或机械性,失却意义而流于舞台事件。也不要把濯足礼变得过分重要,以至夺去一切对「主的晚餐弥撒」的注意。因为我们所庆祝的是「我们主耶稣基督为我们而被交付的至圣之日」(该弥撒专用罗马感恩经插句)。在《讲道指南》中提醒我们这弥撒的特质是:纪念感恩圣事和圣秩圣事的建立,以及彼此相爱的新诫命;这爱的新诫命是为教会内一切人,及为所有人,都是最高的法律。

牧者们可拣选一小组人士,作为整个天主子民的代表,包括平信徒、圣职人员、已婚者、未婚者、修会会士、健康者、病弱者、儿童、青年、长者,而不是单一类别或情况。被选者应是自愿的。最后,策划及筹备礼仪庆典的人,应准备和安排一切,好使全体都得到帮助,能有实质益处地参与这时刻:纪念(anamnesis)由福音所听到的「新诫命」;这「新诫命」正是上主每一位门徒的命脉。

Arthus Roche总主教

礼仪圣事部秘书长

本文标题:关于「主的晚餐弥撒」法令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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